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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春标律师,手机13694965833,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810833925,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委员、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钟春标律师优质高效的服务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嬴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因为专业,所以信赖;因为信赖,所以传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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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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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

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且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快速撤离现场。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可移动)且存在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或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情形的,当事人应当通过拍照或标划事故现场位置等形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处理。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由驾驶员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员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四、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按照新交法规定,涉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会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严重者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认定结果如何救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类型包括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具体认定,并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六、交通事故解决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和解;二、调解;三、法院诉讼。

对于普通擦碰且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对伤情和责任认定都无异议的,可以考虑直接就就医、误工、衣物财产损失等费用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第三人的调解下了结案件。此两种方式较为省心。

对于调解耗时较长但双方仍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或伤情严重(涉及伤残)、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就需要诉诸法院提起诉讼了。这种处理方式虽然程序比较复杂,但伤者的权利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七、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除发生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标的额大或者诉讼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外,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都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具体纠纷处理时会涉及交强险、商业险、人身损害、垫付费用、责任认定等因素,这些因素综合影响着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和结果,因此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建议聘请律师或者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办理。

九、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的司法鉴定应注意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赔偿请求往往面临着伤残等级、三期(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后续治疗费用、财产损失(车辆维修重置费用、合理停运损失、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等的鉴定问题。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需要,决定自己先行委托鉴定机构还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对于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应当仔细审阅并做出认可鉴定意见、申请补充鉴定或申请重新鉴定的判断,以实现己方的诉讼目的。

十、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竞合时的赔偿问题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规关于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竞合时的赔偿问题有不同规定,主要有下面三种做法:总额补差赔偿、双重赔偿、有限制的双重赔偿。目前西安采取的是总额补差赔偿。(参考案例:(2018)陕01民终4489号民事判决书)

十一、出借车辆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所有人根据其过错承担责任。因此,因借用机动车实际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二者应根据过错承担按份责任。车主应切实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在租车借车时要审查车辆性能、安全系数等,确保出借的车辆不存在安全缺陷;同时也要审查借车人有无驾驶资格、是否酒后驾驶等,确保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十二、不服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裁判结果,如何救济

如果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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