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律师简介
ABUIABACGAAg7MPT-AQoovfSqQYwrAI4rQM

  钟春标律师,手机13694965833,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810833925,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会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委员、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钟春标律师优质高效的服务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嬴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因为专业,所以信赖;因为信赖,所以传颂!”

个人荣誉
IMG_1169
IMG_1202
IMG_1233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义
论坛2
夜聊会
论坛
(东莞樟木头律师、黄江律师、谢岗律师执业证)_20131031_122823
研讨会3
研讨会2
研讨会
当事人赠送锦旗1
当事人赠送锦旗2
律师工作先进个人
书法比赛
书法比赛2
钟春标西服(小)
旗轩所标(小)
联系方式

  钟春标主任律师        

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 9496 5833

         136 0029 8477

电话:0769-2302 2022
传真:0769-2302 8022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平大道万业金融中心八楼

在线客服

客服在线时间

白天:08:00-17:30
晚上:19:00-23:00

免费在线咨询1 免费在线咨询1

免费在线咨询2 免费在线咨询2

会员登录
账号:
密码:
便民服务

软件下载网址之家
电子年历公文写作
天气预报在线翻译
百科常识邮政编码
火车班次开心一刻

新闻详情

以案普法 | 离婚后如何正确使用探望权

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数:3
【基本案情】

文女士与付先生原系夫妻,小睿为双方之子。2015年9月,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小睿由付先生抚养,文女士可随时看望孩子。离婚后,文女士与付先生就探望小睿问题产生矛盾。文女士称其目前居住在内蒙古,小睿随其父亲住在北京。文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准予她每月及寒暑假探望儿子,具体方式为每月至少和孩子居住生活8天,寒暑假女方可以带出居住一个月。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履行协助的义务。小睿由付先生抚养,文女士有探望的权利,付先生有协助的义务。现文女士要求探望小睿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小睿长年与付先生共同生活,已经形成了较为连续稳定的生活习惯和规律,而文女士长时间未与孩子共同生活,故现阶段文女士不适宜将小睿接走居住,文女士可通过定期探望的方式来增进与小睿之间的母子感情。
因此,法院根据原、被告双方及孩子的实际居住生活情况,考虑到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情感需要,本着有利于小睿身心健康和维护其正常稳定的生活习惯的原则,酌情确定文女士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和方式。如果小睿的居住、生活、学习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文女士可另行要求变更探望时间和方式。
综上,法院判决文女士可于每个月的第一个周末在小睿居住的城市对小睿进行探望;寒暑假时,文女士可于寒暑假开始后5日内,在小睿居住的城市另行连续探望5天;付先生对文女士享有的上述探望权利予以协助,文女士探望时付先生可以陪同。

【法官提示】

探望权是一项长期存在的权利,具有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往往成为夫妻离婚后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导致对孩子的共同抚养无法继续,失去抚养权的一方虽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但他们依法享有探望权。
探望权既是非直接抚养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也是未成年子女满足其对父或母的情感需求,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失去抚养权一方可探望,但因为约定内容不够具体,实际探望时双方对探望的时间、方式常会产生分歧。
法官提示,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探望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频率,并充分征询子女的意愿,确定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各方均同意的探视方案。直接抚养人应积极履行协助义务,避免通过强制执行等冲突性方式解决探望权纠纷,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必要的身心伤害。

东莞樟木头律师、东莞黄江律师、东莞谢岗律师